21.民国_完美男友(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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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民国

  沈堇枫最终还是把那些东西都卖了,只不过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仿制的,毕竟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字帖也不知道练了多少本,字画什么的他也可以模仿一些,而且因为阅历的缘故,哪怕模仿的有一点与原作不同的地方,但因为那份意境而被人下意识忽略了,毕竟除了对一副字画仔细赏玩了好几年的人,才能注意到某个笔画是不是粗了毫米。

  为了做假做的更逼真,沈堇枫还找了一个祖父的老朋友胡老,让他请人帮忙把那一批字画作旧处理,代价就是沈堇枫把那一批自己没法作假的古董都以极低的价格卖给胡老。

  胡老知道沈堇枫作假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国家的珍宝流入国外,对他这种行为非常支持,还学着沈堇枫的做法把自己的藏品也做了几份假的,真品则都藏好了。

  将那一批赝品字画都出售了以后,沈堇枫也算得到了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笔金,打算带着母亲跑路了,他母亲这种情况更多的其实是心理疾病,所以他希望换个环境能让母亲忘记那些烦恼。

  踏上了前往f国的巨轮,沈堇枫望着故土,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一定会回来的。

  沈堇枫在f国考上了N大的机械工程专业,其实他更想学习武器制造,但这个专业跟本不收外国学生,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机械工程了,就这个专业也是他好不容易才考上的。

  沈堇枫之所以会选择到f国来学习,一方面也是因为任务对象秦思语也是在f国留学的,他想着如果他们能在f国就已经相遇相爱了,自然不会有冯超杰什么事了,但自从来到f国,进入大学后,沈堇枫已经没心情想那些男女之事了,满脑子只有学习学习,疯狂的学习。

  因为教授上课的时候是用的f国语言,而沈堇枫虽然为了考大学狠狠的补习国f国的语法,但口语还是差了很多,别人说的话语速稍微快一点他就听不懂了。

  为了练习口语,他每天拉着他母亲用f国语交流,因为他只能找到这么一个不会嫌他烦的联系对象了。

  郑秋萍刚来f国的时候也非常不习惯,住不惯狭小的出租房,听不懂别人说的鸟语,她甚至不敢出门,但为了给儿子做饭,她不得不出去买菜,每次她一开口就会引来别人的取笑,难堪得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但不管有多难堪,她倒是没空再想沈从礼了,每天就想着该做点什么吃的给儿子补补,想有什么办法能挣些钱花花,她儿子只租这么一个小房子,不就是因为没钱吗。

  后来沈堇枫说希望能跟她练习口语的时候,她更是觉得压力山大,儿子白天要上学没时间学说话,那就只有她去学了,她每天就到公园里去学人家说话,哪怕别人说的她根本听不懂,也努力的去记住发音,回家后再听儿子说话,有时候还会纠正几个她以为的错误,不管她指出来的错误是否正确,沈堇枫每次都会当作她说得对,使劲表示感激,这让郑秋萍特别有成就感,下次去公园听的更认真了。

  慢慢的,郑秋萍在公园里就有了聆听者的名声,很多人有了烦心事都喜欢找她说说,如果遇到她能听懂两句的时候,她还会安慰几句,她拿语序混乱的f国语安慰人,还总是抓不到重点,别人说工作上的老板难伺候,她说她婆婆去得早,牛头不对马嘴的,让听的人忍不住发笑。

  虽然闹了很多笑话,但也交到了很多朋友,在她那群朋友的感染下还学会了很多时髦的东西,有一次沈堇枫回家看到一个金发女郎,都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以大家闺秀的标准培养出来的母亲。

  老实说,郑秋萍结婚早,哪怕儿子都十八了,她今年也才三十五岁,把头发染成黄色,再烫一个波浪卷,穿一件蓬蓬裙,一下就跟城堡里的皇后一样,美丽极了。

  郑秋萍倒是有些不自在,“堇枫,你说我这样穿好看吗?玛丽夫人喜欢我的刺绣,让我帮忙绣了一件衣服,作为回报她把我打扮成这样,这件衣服也是她送给我的。”

  “好看,妈,你穿成这样太好看了,我还以为是哪个小姑娘来我家了呢,我都不敢认了”,入乡随俗,沈堇枫也开始叫自己母亲叫妈了。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妈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小姑娘呢,你也不害臊。”

  “妈您一点也不老,这不稍微打扮一下就漂亮得不行,我觉得你穿这衣服特别好看,等我放假了咱再去买几件。”

  “啊,不用了,这衣服挺贵的,你别乱花钱了。”

  沈堇枫当初出国时带来的钱确实没多少了,有是交学费,又是租房子,平时吃喝拉撒也是一笔开支,在他原本的计划里,可以勤工俭学打工挣钱,但他现在学习的时间都不够,每天恨不得住在图书馆里,好不容易能有这么一个学习的机会,再浪费时间打工就得不偿失了。

  还好有系统在,他做了几个世界的任务积分攒了不少,换成钱是最划算不过了,或许是因为纸币造起来比较简单,在系统商城里的兑换比率低得吓人,反正在f国大家也不知道他财产到底有多少,他完全可以通过系统换钱花。

  但这些郑秋萍不知道啊,她只知道她们现在只能租得起一个很小的出租屋,自然是没钱的,其实沈堇枫租得公寓大小得有一百平了,在大学附近能租这么大一个房子已经很难得了,但沈家老宅大到是用亩来算的,这个公寓对于住惯了大房子的郑秋萍来说自然小了。

  所以郑秋萍一直在想自己能不能做点什么减轻儿子的负担,她的朋友们给她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开一个华国菜馆,因为朋友们请她到家里吃过牛排,所以她也亲自下厨做了一顿华国菜请她们吃,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劝她开个饭店。

  郑秋萍思考过后,觉得可行,这里已经不是华国了,女人也可以出门做生意,但她怕儿子不同意,因为她觉得儿子是他祖父带大的,肯定也是个老古董,但家里没有收入怎么行呢,所以她都做好准备要努力说服儿子同意她开饭馆了。

  “堇枫啊,你去读书的时候妈在家里也没事做,我打算开个饭馆,房东太太已经答应把楼下的店面租给我了,还答应我等挣了钱再交租金”

  才刚开了个头,郑秋萍已经在等着沈堇枫拒绝她,然后她在慢慢说服他了,可是沈堇枫居然什么都不说就同意了。

  同意了?郑秋萍没想到她儿子这么通情达理,大概是实在缺钱了吧,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很多钱给儿子花。

  既然郑女士想发展事业,沈堇枫当然一百个同意了,哪怕是赔本了,只要郑女士开心就行,反正他积分多,够她赔的。

  既然决定要开饭店,那准备工作就要做起来了,他妈的那群朋友多是和她一样的家庭主妇,撺掇他妈开饭馆也多是想每天吃到好吃的华国菜,这开业的事还得他这个儿子来忙活。

  店铺的事已经有房东帮忙搞定了,剩下的诸如装修采买办营业许可之类的事就靠沈堇枫跑了,其他事都好办,只是因为他们不是f国人,出什么事政府也不会帮他们,所以他又去了有关部门,把手续都办全了。

  等饭店开业后,沈堇枫又去帮了两天忙,郑秋萍不愧是世家小姐,手里有不少独门的方子,做出来的菜好吃得不得了,很多人吃过一次就成为常客了,店里的生意好得很,沈堇枫又开始担心他妈累着了,不过他妈只要能挣钱就不觉得累了,反而赶他回去上学。

  沈堇枫最近课业确实落下不少,见他妈这边没什么问题,店里的员工也上手了,他也就回学校。

  短短几天,沈堇枫算是见到了他妈的厨艺有多受欢迎了,他们学校里很多人都喜欢去那里吃饭,他同学得知他是那家店的小老板,还有人闹着让他请客呢,沈堇枫想着大家同学一场,请人到家里吃一顿也是应该的,所以特地让他妈空出一个中午请同学吃了一顿,让大家是念念不忘啊,事后很多人都成了店里的常客。

  因为生意太好,沈堇枫怕母亲忙不过来,特意去当地的华人聚集区请了几个帮厨,又把他们隔壁的店铺也租下来了,两间店一打通一下子宽敞了不少,也不至于有人需要排队等了。

  本来只是想开个店给母亲打发时间的,谁知道她还真干出名头了呢,沈堇枫大学五年的学费都是他妈出的,根本没用上系统。

  而且因为饭菜美味,沈妈妈的店里吸引到一批人老远跑过来吃饭,这其中有一个f国的绅士——本.布朗尼先生,和其他人不同的事,他不仅喜欢郑女士做的菜,更喜欢她这个人,见过一次后就对郑秋萍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可惜郑秋萍对法国人的浪漫视乎不太理解,本的追妻路可不容易,最后还是英雄救美才能俘获芳心,本在f国有一个男爵的爵位,再加上祖上传下来的葡萄酒庄园,在当地也是属于地主级别的,在有人看中了郑秋萍的生意,要买她的方子,郑秋萍不愿意卖就派人来店里捣乱的时候,本依靠自己的势力保护了她,一直到这时候,郑秋萍才觉得这个篮眼睛的洋人虽然丑了点,但心地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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