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舍我其谁_系统误我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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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舍我其谁

  逛街,永远是女人最大的乐趣。

  当然,罗琦还能够在论坛系统里面浏览商品,可惜的是,因为收获的好感积分太少,她到现在,除了买回来一只大爷脾气的鸟,别的都只能看看,囊中羞涩。

  说实话,罗琦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时空里会存在集市和商品这些东西。

  虽然人类已经经过了百万年的进化,可是他们和野兽的区别,也不过是身上多了一件从别的动物那里扒下来的兽皮,手里多了几件打磨的石头和火把而已。他们同样每天为了食物奔波,绝大多数部落,一天不出去,哪一天就要挨饿。

  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拿得出什么商品吗?就算拿出来了,又能交换什么呢?

  兽皮、食物和石器,这肯定是每一个部落都不嫌多的,可是同样的,这些东西每一个部落都有,还不至于辛辛苦苦的背过来交换。

  论坛里的玩家不乏站在高处对这些原始人类大加抨击的,在她们看来,这些用了百万年才学会将石器从打制升级到磨制的原始人,实在和另一个时空里分分钟上天入海的人类难以说是一个物种。虽然理智上知道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情感上,不少玩家是倾向于将他们看作次一等的人类,甚至是会学习说话的猩猩看待的。

  猩猩也会做买卖吗?

  罗琦倒是和这里的人相处的融洽,也知道石洞人“竹筒换食物”的把戏,但是她一直认为这是个例,从来没有想到,原来在三万年前的原始社会里,还会存在着这样的用于商品买卖的集会小路。

  确实是一条小路。

  一条因为人来人往走动而被踩踏出来的黄泥小路,路的两边都是淹没足背的青芒草叶。

  而此刻,这些青草早已经被一个个不速之客占领。

  这条只有一寸来宽的羊肠小道两边,是一个个“流动摊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说是摊子,其实也就是几个人,随随便便的把东西放在草地上,也不吆喝也不喊价,就这样蹲着,看来往的人有谁停下脚步,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交谈怎么交换物品能双方都感到满意。

  有两三个人守着的大摊子,这个就属于部落对外的“贸易窗口”,而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儿的,多半是个人的“生意”了。

  这些“商品”的种类并不多,别说宫斗商城,就连一个普通的小商店都可以毫无悬念的碾压,不管是数量还是种类。

  摆在草地上的,大都是兽皮和磨制的石器。因为不能离开这座山出去打猎,所以各个部落的食物都比较紧张,所以没有部落将食物拿出去作为商品。

  相反,那些想要将石器和兽皮“卖”出去的部落和个人,却希望可以用食物来交换。

  不时有人走在这个狭小的道路上,和两边的“摊贩”交流,他们拿起地上摆着的石器或者兽皮,点着头或者摇晃着脑袋大声评价,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交易并没有发生——他们可不会用宝贵的食物来交换这些他们并不紧缺的东西。

  除非那件物品好到他们不得不心动。

  “豹爪的这个石矛,就是在这里换回来的,用了一整条鹿腿和一张鹿皮。”虎牙在一旁解释。

  他说的,就是豹爪的那一把黑色燧石做成的石矛,远比普通石头做成的矛头坚硬,是豹爪最为心爱的宝贝。

  像这样宝贵的石矛,当初可是引得不少人心动,最后还是豹爪凭借自己部落首领的特殊身份,从大家的口粮中生生掏出了一块,才拿回了这个石矛。

  如果换做平时,当然是一个大便宜,可是当时只能呆在这个山上,缺少食物,小河人可被饿的不轻。

  也是因为参加大河集会需要忍饥挨饿,而小河部落因为过去的冬天里得到石洞部落的援手,所以人口并没有如何减少,所以按照惯例还是隔几年参加一次大河集会,这一次就没有来,所以豹爪也就失去了在别人面前炫耀他那把黑色石矛的机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说实话,罗琦每次看到那个黑色的石矛,再看到石洞人的羡慕,就觉得炼铜炼铁的大业刻不容缓。

  但是蛋疼的是,石洞人的地盘上好像并没有什么金属的矿藏,不管是铜还是铁,首先你得先找到原材料嘛。

  所以,必须要交好各个部落,扩大领地范围,最起码,也要先弄清楚周围部落的地盘上有没有铜铁的矿产。

  除了石器和兽皮,还有一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漂亮的动物牙齿,用骨头磨成串起来的骨珠项链,华美漂亮的长鸟羽……

  和石器兽皮相比,这些小物件似乎更受欢迎。

  罗琦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蹲着和卖东西的人比划了好一会儿,最终用了自己带着的那根石矛,换回了几根漂亮的蓝色羽毛,那种蓝色及其鲜艳,犹如罗琦曾经见过的深海颜色,而且色泽感颇强,在阳光下折射的光芒有几分金属般的质感。

  少年拿到羽毛后,立刻兴冲冲的将这漂亮的羽毛用藤条固定好,装饰在了自己的头上。

  而周围的人,一个个的眼睛里都带上了羡慕。

  “这是?”

  豹爪已经习惯了罗琦在某些方面上的“无知”,他解释道:“大河集会就要开始了,打扮越漂亮的人越受欢迎。”

  “我知道了。”罗琦暗骂自己糊涂,不知不觉里,她又将上一辈子的观念带入了这个时空:

  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存在着相亲,相亲的时候男女双方也会尽心尽力的打扮自己,以求给对方一个良好的印象,但是除非热爱杀马特风格,不然男性不会用花里胡哨的鲜艳颜色来装饰自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是这里是石器时空啊,人们追求的就是鲜艳啊夺目啊,越夸张越好,你头上的鸟羽毛越多越漂亮,你脖子上挂着的骨头项梁越长,越能说明你们部落的生活条件好——有这么多动物作为原材料,还有这么多闲工夫磨骨头作为饰品。

  “不行,我们也得好好打扮那群倒霉孩子。”罗琦还指望着石洞人多多“招妻纳婿”呢,当然不会让他们在个人形象上失分。

  至于怎么打扮?

  眼前虚拟的论坛界面上,一场前所未有的全员讨(si)论(bi)正在进行。

  之前罗琦的几次求助,不管是救兵治人,还是制作衣服,织网捕鱼,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讨论的范围始终固定在某个区域之内。

  可是这一次,“怎么打扮原始人才能让相亲的对象一见钟情?”

  说到打扮,说到巧夺天工,说到化腐朽为神奇,说到施展大化妆术来“改头换面”,那这些需要用容貌和计谋来安身立命的玩家们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干货要讲。

  这一刻,每个宫斗玩家都充满了满满的斗志:

  舍我其谁原始的物质交换应该会存在,我记得商周的时候,我们老祖宗就已经发展出了玉石之路,和中东地方开展贸易了。

  而远古时期呢,因为追逐猎物,而且很多部落可能是半迁徙的,所以他们可能会走出去很远,和别的地方有交流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地盘越大,能够找到的资源越多越丰富,所以女主就算为了金属,也必须扩大自己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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